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目的和适用范围:该规定的目的是帮助劳动者解决因企业欠薪引起的临时性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它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企业缴纳欠薪保障费以及劳动者因企业欠薪而申请先行垫付的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除外。欠薪定义:欠薪指的是企业应当支付而未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支付而未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资金来源:欠薪保障金的来源包括企业缴纳的欠薪保障费及其利息收入、垫付欠薪款项的追偿所得、财政补贴以及其他收入。管理机构: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欠薪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欠薪保障金的有关管理制度、审核、决定超过规定数额的垫付欠薪事项等。财务管理:欠薪保障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立财政专户,专款专用。欠薪保障工作所需经费按规定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这些规定确保了劳动者在遇到企业欠薪问题时,可以通过政府设立的保障金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同时也明确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方式,以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