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保证保健食品质量而制定的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保健食品是指那些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适合特定人群食用,旨在调节机体功能而非治疗疾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卫生部)对保健食品及其说明书实行审批制度。管理办法涵盖了保健食品的审批、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审批:保健食品的名称应准确、科学,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号及夸大或容易误解的名称。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符合产品质量要求,不得有暗示疾病痊愈的宣传,严禁利用封建迷信进行宣传。生产:生产保健食品前,企业必须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企业标准、技术转让合同等。生产过程和条件必须符合相关卫生要求,选用的工艺应能保持产品功效成分的稳定性。经营:经营者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索取卫生部发放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保健食品还需提供《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检验合格证。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标明保健作用、适宜人群、食用方法、贮藏方法、功效成分名称及含量等信息。监督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监测及管理,必要时可组织监督抽查并向社会公布结果。不合格产品将撤销批准证书,合格者继续有效。此外,保健食品的生产者必须按照批准的内容组织生产,不得改变产品的配方、生产工艺、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以及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等。违反规定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为了更深入了解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情况,可以观看相关视频资料,以获得更直观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