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是以国际单位制为基础,同时选用了一些非国际单位制的单位构成的。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方法以相关文件为准。国际单位制是在米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单位制,其国际简称为SI。国际单位制包括SI单位、SI词头和SI单位的十进倍数与分数单位三部分。SI基本单位有7个,分别是长度(米)、质量(千克)、时间(秒)、电流(安培)、热力学温度(开尔文)、物质的量(摩尔)、发光强度(坎德拉)。此外,还有SI辅助单位和平面角(弧度)和立体角(球面度),以及由这些基本和辅助单位通过加减乘除运算形成的导出单位。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和符号由国务院公布,因特殊需要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另行制定。违反法定计量单位使用规定的,可能会面临责令改正、罚款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