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瓶装燃气的场所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餐饮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用户可使用瓶装燃气。地下室和半地下室不宜放置或使用液化气,因为液化气密度大于空气,泄漏后易积聚。在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未铺设燃气管道的场所、施工工地、露天餐饮和野外作业等场所可使用瓶装燃气。用户需与液化石油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自动切断阀,确保气型匹配并在有效期内。报警装置应安装在距离地面不超过0.3米的位置,保证正常使用。使用的燃气钢瓶应具有有效的追溯标签,禁止使用报废、超期未检、达报废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不得使用不合格或工业丙烷气瓶。人员密集的餐饮场所室内不得存放液化石油气瓶。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时,必须设置专用气瓶间,房间应向外开设门窗,底部应有带金属滤网的通风口,且不得位于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安全使用要点:1. 使用前检查:使用液化石油气前,应检查钢瓶角阀、调压阀、软管、灶具是否完好无泄漏。2. 使用时有人看管:液化气使用时应有人看管,防止火焰被溢出的汤水浇灭或被风吹灭,造成燃气泄漏事故。3. 睡前关闭角阀:为确保安全,出门或睡前应关上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4. 使用洗洁精检查漏气:可用洗洁精泡沫检查燃气设备连接处是否漏气,严禁用明火试漏。5. 定期更换软管:用户应定期检查连接燃气具的专用软管是否脱落、老化、漏气、磨损,应使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和金属包覆软管。软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