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限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不得超过12个月
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且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办案单位应当依法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重新计算取保候审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