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逻辑起点,也是其核心原则。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这些代表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如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这些机关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受其监督。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即国家的重大问题经过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能够全面、直接反映国家的本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定了国家的其他制度和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从中央到地方形成完整的权力系统,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是人民“管理自己国家的最好政治组织形式”。此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包括各级人大和各级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能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