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条内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二十一条,又称《中日民四条约》,是日本帝国主义妄图灭亡中国的秘密条款,由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于1915年1月18日当面向中华民国大总统袁世凯提出。该条约共有五号,分为21条,主要内容如下: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并加以扩大。承认日本人在南满和内蒙古东部居住、往来、经营工商业及开矿等项特权,旅顺、大连的租借期限及南满、安奉两铁路管理期限,均延展至99年为限。把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附近矿山不准公司以外的人开采。所有中国沿海港湾、岛屿概不租借或让给他国。中国政府聘用日本人为政治、军事、财政等顾问。这些条款企图把中国的政治、军事、财政及领土完全置于日本的控制之下,把整个中国变为日本的殖民地。二十一条的签订,激发了中国人民反日爱国斗争,加速了袁世凯政府的倒台,改变了中国与列强的矛盾地位,中国与帝国主义的主要矛盾由以英美为首转移到以日本为首。为了更深入了解二十一条的历史背景和影响,可以观看相关视频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