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了非法经营罪的相关内容。非法经营罪是指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从而构成犯罪。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进行上述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此外,非法经营罪的适用范围还包括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情况。这些规定要求行为人不仅要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而且所经营的物品应当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