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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适用范围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主要适用于以下特定劳动者:‌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实施条件企业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申请审批:企业需向市劳动部门申请,并得到审批后方可实行。‌保障休息休假权利:企业应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法律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依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制定的特殊工时制度,其主要法律规定包括:工作时间计算: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加班工资: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倍支付延时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与法定节假日: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区分工作日和休息日,但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需支付三倍工资。‌综上所述,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一种针对特定行业和岗位的工时制度,其实施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