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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新规定

社保补缴新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根据最新的社保补缴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点:补缴条件:2024年1月1日前产生的应缴未缴社保费,需要提供《四川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表》、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等材料。‌2024年1月1日及以后产生的应缴未缴社保费,因漏报等原因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的,可以依法申请补登记。补缴标准:补缴费用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一次性补缴政策:2011年7月1日之前参保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5年,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补缴方式:个人补缴:只有2011年7月1日前办理社保的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时已缴纳五年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进行补缴。‌单位补缴:用人单位应为员工补缴未缴纳的社保费,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对于社保补缴的具体流程和条件,视频进行了详细解释:

社保补缴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