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功牺牲后家属待遇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等功牺牲后,家属可以获得一次性抚恤金,该抚恤金的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上本人40个月的工资。此外,如果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还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一定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具体增发比例如下: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获得军队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立一等功的,增发25%;立二等功的,增发15%;立三等功的,增发5%。如果烈士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