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浙江二胎准生证的办理流程大致如下:领取《申请再生育表: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向双方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领取《申请再生育表》。审核和批准:填写完表格后,需要经过生育管理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然后报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作出决定: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再生育表》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发放证明:如果批准,将发给二孩生育证明;如果不批准,将书面说明理由。详细步骤如下:领取表格: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夫妻,可以向双方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领取《申请再生育表》。审核和上报:经生育管理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作出决定: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再生育表》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发放证明:如果批准,将发给二孩生育证明;如果不批准,将书面说明理由。特殊情况处理:独生子女情况:如果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少数民族情况:如果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也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病残儿童情况:如果已生育的子女中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也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这些流程和条件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确保了政策的统一和公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