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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供暖时间

2020年北京供暖时间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本市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调整采暖期时间。

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时期,大中小学学生、学龄前儿童和广大市民主要时间居家,尤其是老弱病幼孕等群体需要重点保护,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适当延长供热时间。这样既可以改善市民的居家生活条件,又可以减少因停热导致着凉感冒和前往医院就诊时交叉感染的风险。

结合此次居民集中供热时间的延长,天然气分户自采暖居民(含农村地区煤改气)用户用气量补贴上限也做相应调整。延长供热期内,区域锅炉房和热电联产中的居民供热,以及调整天然气分户自采暖居民用户用气量补贴上限增加的费用由市财政全额负担。

2020年北京供暖时间

扩展资料

市城市管理委强调全市供热单位在延长供热期间要继续坚守岗位,加强供热服务,保障运行安全,延长供热期间的服务质量不得低于采暖季期间标准,居民室内温度最低不得低于18摄氏度,保障市民温暖安心居家生活。

各区供热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延长供热期间的服务质量纳入本采暖季对供热单位的考核,加强对各供热单位的服务监管,对市民反映集中的问题要接诉即办及时查处,确保达到延长供热助力疫情防控的预期效果,把市委市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