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赁准则中的未担保余值是什么意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现在我国的新租赁准则中提出一个未担保余值这个概念,我们都知道租赁准则对比以前是有所改变的,新的租赁准则更加强调使用权这个概念。而记账的时候会计科目也是改为使用权资产,那么很多人就非常好奇说,那这个所谓的未担保余值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他和余值有什么样的区别?
在弄清楚未担保余值之前,我们首先来弄清楚什么叫做担保余值担保人值,就承租人而言,是指由承租人或者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在租赁合同中,如果没有规定优惠购买选择权,那么构成承租人最低租赁付款额的一下内容。
也就是说,因为承租人如果没有优惠购买的选择钱,那么承租人应该保证租赁期满时,出租人至少可以收回这一部分有担保的资产余值。理解了担保余值,那么未担保余值这个概念我们就更加可以理解了。他是指租赁资产余值中扣除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以后的那一部分价值。

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签订承租协议的时候,为了督促承租人谨慎地使用资产,就会尽量减少出租人自身的风险和损失,租赁协议就会把这个风险进行转移或者控制。他们会在协议中要求承租人或者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于租赁资产的余值进行担保
这个我们就可以了解到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对于出租人而言,是一个减轻他们自身风险而对承租人义务的限制或者约定。那么对于承租人而言,如果存在担保余值,那么他们应该提的折旧额,就是他们租入这个资产所花的钱减去未来的残值

从出租人的角度来看,担保余值是指承租人所负担的或者说与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这里的第三方相当于一个中介的担保人,和承租人和出租人都没有关系。但是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各方,比如说担保公司或者财产保险公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