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不包括下列哪部史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摘自维基百科二十四史:1 《史记》 西汉·司马迁2 《汉书》 东汉·班固 3 《后汉书》 南朝宋·范晔4 《三国志》 西晋·陈寿5 《晋书》 唐·房玄龄等6 《宋书》 南朝梁·沈约7 《南齐书》 南朝梁·萧子显8 《梁书》 唐·姚思廉9 《陈书》 唐·姚思廉10 《魏书》 北齐·魏收11 《北齐书》 唐·李百药12 《周书》 唐·令狐德棻等13 《隋书》 唐·魏徵等14 《南史》 唐·李延寿15 《北史》 唐·李延寿16 《旧唐书》 后晋·刘昫等17 《新唐书》 宋·欧阳修、宋祁18 《旧五代史》 宋·薛居正等19 《新五代史》 宋·欧阳修20 《宋史》 元·脱脱等21 《辽史》 元·脱脱等22 《金史》 元·脱脱等23 《元史》 明·宋濂等24 《明史》 清·张廷玉等没有《清史》,只有《清史稿》。《清史稿》不在《二十四史》之内。1921年,中华民国总统徐世昌下令将《新元史》列入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为“二十五史”。但也有人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如果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二十六史”。二十四史的历史三国时社会上已有“三史”之称。“三史”通常是指《史记》、《汉书》和东汉刘珍等写的《东观汉记》。《后汉书》出现后,取代了《东观汉记》,列为“三史”之一。“三史”加上《三国志》,称为“前四史”。前四史的行文精简扼要,而且基本偏重使用“春秋笔法”,所以在史学上有很高的地位。[1]历史上还有“十史”之称,它是记载三国、晋朝、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隋朝十个王朝的史书的合称。后来又出现了“十三代史”。“十三代史”包括了《史记》、《汉书》、《后汉书》和“十史”。到了宋代,在“十三史”的基础上,加入《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形成了“十七史”。明代又增以《宋史》、《辽史》、《金史》、《元史》,合称“二十一史”。清朝乾隆初年,刊行《明史》,加先前各史,总名“二十二史”。后来又增加了《旧唐书》,成为“二十三史”。从《永乐大典》中辑录出来的《旧五代史》也被列入。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经乾隆皇帝钦定,合称“二十四史”。并刊“武英殿本”。在中国古代,“二十四史”被称为“正史”。“正史”这个名称见于《隋书·经籍志》:“世有着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当乾隆皇帝钦定“二十四史”以后,“正史”一称就被“二十四史”所专有,取得了“正统”史书的地位。1920年,柯劭忞撰《新元史》脱稿,民国十年(1921年)大总统徐世昌以《新元史》为“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二十五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