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条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对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如果不需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对于罪行较重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采用取保候审。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于这些特殊群体,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应当采用取保候审。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在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的情况下,为了防止超期羁押,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况包括: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包括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等因素来决定是否适用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