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精神的内涵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奉献、友爱、互助和进步
志愿精神的内涵主要包括奉献、友爱、互助和进步四个方面。奉献:志愿者在不计报酬、不求名利、不要特权的情况下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活动。这种精神体现了对他人、社会及自己的事业不求回报的爱和全身心的付出,渗透着责任意识、集体意识、国家观念和为人民服务观念等一系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友爱:志愿者应欣赏他人、与人为善、有爱无碍、平等尊重。这种精神跨越国界、职业和贫富差距,没有文化差异、没有民族之分、没有收入高低之分的平等之爱,让社会充满阳光般的温暖。互助:志愿服务包含着深刻的互助精神,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这种精神是志愿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单向的施舍,而是在服务过程中既满足受助者的需求,又使自身能力得到提升,使自己的精神得到升华。进步: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促进了社会的进步。这种精神使人们甘心付出,追求社会和谐,是志愿服务活动中无处不体现的精神,激发了群众的参与热情,增强了社会活力,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解决基层的社会问题,推动社会文明的发展和进步。这些核心价值不仅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体现了社会进步发展的时代要求,是中国志愿服务实践活动的核心。




